文章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2022-01-10
“仝法官您好,我今天来就是要还钱,请求你们把我的微信和支付宝解冻了吧?生活太不方便了!”近日一大早,被执行人高某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还清拖欠的工资款2300元,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杜某在被告高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高某拖欠杜某工资2300元未付,杜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高某诉至宜阳法院。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某承诺限期支付欠原告杜某的工资2300元,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协议到期后,高某未能如期履行,并一拖再拖,杜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仝洪宾考虑到标的较少,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高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可供执行。随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向高某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你经常承包工程,因为2300元拒不履行,被法院采取冻结、纳失、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生活受限,名誉受损,生意也将受到影响,希望你权衡利弊,千万别因小失大!”但高某每次都声称自己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去,工程未结算,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能力履行。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仝洪宾通过找人和查控财产均无所获后,发现高某名下微信、支付宝账户不定时有资金流动,遂依法对其微信、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
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对高某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高某无奈之下这才意识到躲避也无济于事,便主动来到法院承认错误,交齐了全部执行款,并请求仝洪宾尽快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户解冻。
银行账户可以长期不用,但不用微信、支付宝是不是太不方便了?如今,微信和支付宝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支付理财工具,一些人不把钱存入银行卡内,而存在支付宝或者微信账户上,带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就餐、娱乐、住宿、购物,走遍天下。宜阳法院充分运用执行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便利,将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等互联网银行账户作为当前执行的必要手段,查出一个账户,不管有无余额立即进行冻结,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其尽快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