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时间:2019-02-20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9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30户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黑名单”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列入黑名单事由、涉及拖欠的金额等内容。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此前表示,将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失信违法的成本。
据了解,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实施一年以来,728个符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了“黑名单”。“黑名单”制度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新的有力措施。
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黑名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方位惩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