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东莞时间网 发布时间:2019-02-20
1月9日下午,东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规范执业宣传活动暨2018年会员大会在会展酒店举行。会上,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现场签署了“十项承诺书”,承诺不发布虚假房源,不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房租;不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会议透露,违规的中介行业不良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目前东莞、广州、深圳、惠州、佛山等“五地”已实现互通“黑名单”,并进行“五地”联合惩戒。
与周边四城互通行业“黑名单”
活动现场,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崎分析了去年东莞乃至全国发生的中介“涉黑”案件并表示,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已于2018年5月起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达成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合作,联合签署《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各方互相交换、通报和承认各自建立的“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对各地不良信息实现共享,并每季度互相通报信息,实现对五地行业不良人员的联合惩戒。
据了解,2018年7月9日,五地协会实现第一批信息交换,共计136条违规经纪机构、人员信息。
中介现场签署“十项承诺书”
会上,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一起签署了“十项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
全渠道发布真实房源信息,禁止网上发布虚构房源信息吸引客户步步入“坑”,禁止通过欺骗、刁难、威胁等手段恶意骗取、肆意克扣客户租金、押金等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禁止通过强迫等方式逼迫客户交易等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员实名登记,不聘用“失信”从业人员,禁止从业人员采用电话、微信、短信、上门等方式恐吓、谩骂消费者等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制作“阴阳合同”,或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客户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不得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不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不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房租;
不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