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2018-03-06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焦作市工信委了解到,为加快推进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守信生产经营,促进焦作市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焦作市从今年2月7日起试行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诚信“红黑榜”是焦作市诚信建设“红黑榜”的组成部分,“红榜”是指在发布平台上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黑榜”是指在发布平台上对存在违犯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及有关情况进行曝光。
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红榜”: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无不良信息;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订有切实可行的企业信用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有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明确有信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信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信用建设,有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档案,在经营管理中积极开展信用信息核查和使用信用产品;积极参与诚信宣传活动,并向社会公开作出诚信承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榜”:受到省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委通报批评的;在申请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评优、评先、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扶持政策、资金和荣誉的;没有按省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规定时限淘汰落后产能的;违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无线电通信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受到媒体点名批评或经查证群众实名举报属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认为应当列为“黑榜”的其他情形。
对列入“红榜”的企业,除表彰公示外,在申请扶持、资格认定、项目申报、企业贷款、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对列入“黑榜”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惩戒:纳入企业监管重点对象,增加日常督导频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约谈;限制申请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和参加评优、评先、评奖活动;视具体情况提请专业机构对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认为可以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