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时间:2023-02-08
近日,案外人宁波某五金材料经营店因提供虚假证据及多次虚假陈述行为,收到浙江省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的处罚决定书。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虚假诉讼不但挑战社会诚信底线,更侵蚀公平正义,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对于这种“碰瓷”法律的行为,海曙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进行治理。2019年,在全省率先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建立虚假诉讼甄别机制。2021年7月,成立虚假诉讼防范打击领导小组,集结全院审判骨干力量,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甄别和惩治力度。至今,共查实虚假诉讼线索164条,标的总额8826.46万元,召开小组讨论会70余次,对46名涉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当事人处以罚款96.5万元,对3名涉虚假诉讼行为人作出拘留处罚。
2017年11月,孙某向苏某借款,苏某让孙某出具借款金额7万元的借条,出借人一栏为空白,并通过拍照的方式制造孙某已取得7万元借款的假象,但苏某实际交给孙某现金4万元。后孙某陆续归还本金、违约金共计6.3万元,而苏某并未归还借条。后苏某将上述借条交给杨某,让杨某作为借款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归还借款7万元。海曙法院发现此案涉嫌“套路贷”犯罪,遂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苏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打击虚假诉讼,维护诉讼诚信需要各机关、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海曙法院邀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律协和公证处共同召开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题座谈会,加强协作,打破界限,进一步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
海曙法院变被动为主动,通过研究虚假诉讼行为的规律特征,摸索总结出一套防范虚假诉讼的有效方法。
紧盯立案前哨。联合律师力量,从源头遏制虚假诉讼进入法院。立案时,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即要求律师代理案件应发一份告知书、做一份谈话笔录、核一次证据材料、签一份诚信诉讼守约、出一份防范虚假诉讼初审函告。
抓好审理环节。承办法官清晰传导诚信诉讼的信号。对具有虚假诉讼特征的案件,做到“五个必须”。例如,对被告提出存在虚假诉讼主张,且原告方仅有代理人到场无法回答被告质询的情况下,必须传唤原告本人到场接受法院质询,并由原告本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
敢于“亮剑”处罚。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行为,一律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
为让更多人认识虚假诉讼的危害,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海曙法院不仅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精选打击虚假诉讼案例编印成册,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宣传栏、法庭等公共场所,还借助互联网媒体,聚焦民间借贷、保险理赔、买卖纠纷、劳务纠纷等虚假诉讼常发的“重灾区”,以法官视角生动讲述惩治虚假诉讼的法庭故事。通过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让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追求。
海曙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切实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诚信诉讼,持续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不断健全“不能假、不敢假、有假必惩”的工作机制,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